上海外遇取证

进行刑事调查的步骤是什么?

文字:[大][中][小] 2021-02-04    浏览次数:    

进行刑事调查的步骤是什么?

一、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于不需要逮捕或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将其传唤到市或县的指定地点或住宅进行讯问。

(二)传唤后,他们应出示“传票通知书”和调查人员的工作证,并命令他们签字(盖章)并在“传票通知书”上按指纹。 ,应在“传票通知”上填写到达时间。

(三)传票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并且不得以连续传票的形式变相拘留犯罪嫌疑人。

(四)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必须由调查人员进行。讯问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名。

(五)当调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他们应该首先讯问该犯罪嫌疑人是否犯下了犯罪行为,要求他陈述有罪或证明自己无罪,然后问他问题。

(六)讯问时,您应仔细听取嫌疑人的供词和辩护;严格禁止以酷刑逼供,或使用威胁,诱使,欺骗和其他非法手段获得供认。

(七)在讯问少年犯罪嫌疑人时,除妨碍调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况外,应通知其父母,监护人或老师在场。可以在公安机关或未成年人中进行讯问。住所,单位,学校或其他合适的地点。

(八)对聋哑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应由精通聋哑手势的人进行。

(九)讯问笔录应交给犯罪嫌疑人核实。如果没有阅读能力,应向其读出。如果记录中有遗漏或错误,犯罪嫌疑人可以犯罪嫌疑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盖章)并按指纹,调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字,犯罪嫌疑人如要求亲自供词,则应当准予许可。必要时,调查人员还可能要求犯罪嫌疑人亲自写供词。

二、讯问证人和受害者

(一)调查人员可以依法询问证人和被害人。可以在证人或被害人的住所或住所进行对证人和被害人的讯问。如有必要,还可以通知证人或被害人:在公安机关作证,讯问证人,受害人应出示公安机关证明书或侦查人员工作证明书。

(二)在审讯中,证人和被害人的隐私应由公安机关保密。

(三)进行询问时,应有不少于两名调查员。

三、检查和检查

(一)调查人员应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体,尸体和尸体进行调查或检查。必要时,可以任命或雇用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在检查人员Check的主持下进行检查。

([二)进行检查和检查的检查人员必须拥有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三)如果犯罪嫌疑人拒绝依法进行身体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时可以强制检查。对女性的检查应由女性调查人员或医师进行。

(四)对于死因不明的尸体,公安机关有权决定解剖并通知死者的家属在场。

(五)为了查明案件的事实,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进行调查实验,但是,禁止一切危害,侮辱或侮辱公共道德的行为。

四、搜索

(一)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可能隐瞒犯罪分子或犯罪证据的人的尸体,物体上海小三侦查,住所和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逮捕证。在执行逮捕和拘留期间,万一发生紧急情况,可以不使用搜查令进行搜查。

(二)应由女性调查员进行女性尸体搜索。

(三)在搜查过程中,应有被搜查者或其家人,邻居或其他证人在场。搜查情况应写成笔录,调查人员和被搜查者或他的家人家庭成员,邻居或其他证人的签名或盖章。

五、没收物理证据和书面证据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义务根据公共安全机构的要求移交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的物证,文件证据和视听材料。

(二)公安机关可以扣押在调查和搜索中发现的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的物品和文件(包括邮件和电报),但是与物品和文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三)对于被扣押的物品和证件,应与证人和扣押的物品和证件的持有人一起检查证人和持有人。 “应检获的物品和文件”应当场制作,或注明物品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和来源,应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字或盖章,其中之一必须移交给持有人,另一个必须附加到文件中以备将来参考。

(四)公安机关应当妥善保管和封存被查扣的物品,证件,不得使用,损坏。经调查发现与本案无关的,扣押应当在三日内解除。天,然后退回所有者或原始邮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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